加拿大ADP - 基本信息 须知下载
  签证类型 团签   需要面试 ×   需机票订单 ×
  签证国家 加拿大   抽查面试 ×   需酒店订单 ×
  办签所需时间 15~20天   需要预约   需要保险 ×
  销签所需时间   1~1天   需要销签   自备邀请
  领区划分 无领区限制:无划分
  贴示
  注意事项 请注意,以下部分材料必须提供原件;详尽的材料将有利于您顺利取得签证
  特别提示 (1)加拿大领馆可能会通知申请人补充其他材料或面试,请积极配合,将有利于您取得签证; (2)加拿大领馆可能会要求60岁以上的申请人于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以配合签证申请需要; (3)如由我社代理签证,通过之后,我们将根据您的材料收取出境担保金10万元/人起;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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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

(1)全家信息必须完整,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则提供多本户口本; (2)整本复印(包括空白页)

护照

(1)剩余有效期从境外离境时至少6个月以上 (2)须包含除最后1页外的连续3页空白页 (3)有老护照须一并提供(如遗失,手写或打印一份遗失说明,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身份证

正反面

照片

2张(1)近6个月拍摄;尺寸为35mm*45mm (2)白底,露耳朵,不露齿;下巴至头顶必须在31mm-36mm之间

资产证明

(1)存款证明建议五万以上(非必须) (2)其他能证明个人财产状况:汽车产证、各类保值的投资等;

银行卡对账单

对账日期为近6个月以上,余额3万以上

房产

自己或配偶的;学生或未婚者也可提供父母名下的

个人资料表

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无误;任何信息必须完整(不得有空)

居住证明

非“江浙沪皖”护照的客人(证明居住和工作6个月以上)

学生证或卡

1.学生证复印件2.在校证明:学校信笺纸,负责人签名,学校盖章

公证书

18周岁以下儿童必须提供出生证

暂住证

非“江浙沪皖”护照的客人(证明居住和工作6个月以上)

其他补充材料

1.未成年人: (1)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有其未随行父或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2)18岁以下的申请人若跟其他非直系亲属同行的,户口本等材料不能显示他们的亲属关系的,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复印件。 2.如有亲属在加拿大长期居留,请提供相关材料(如对方的长期签证页,枫叶卡或护照)复印件

户口本

(1)全家信息必须完整,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则提供多本户口本; (2)整本复印(包括空白页)

护照

(1)剩余有效期从境外离境时至少6个月以上 (2)须包含除最后1页外的连续3页空白页 (3)有老护照须一并提供(如遗失,手写或打印一份遗失说明,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身份证

正反面

照片

2张(1)近6个月拍摄;尺寸为35mm*45mm (2)白底,露耳朵,不露齿;下巴至头顶必须在31mm-36mm之间

结婚证

(1)若离婚者请提供离婚证 (如遗失,手写或打印一份遗失说明,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资产证明

(1)存款证明建议五万以上(非必须) (2)其他能证明个人财产状况:汽车产证、各类保值的投资等;

银行卡对账单

对账日期为近6个月以上,余额3万以上

房产

自己或配偶的;学生或未婚者也可提供父母名下的

在职证明

(1)公司信笺纸,领导签名,公盖 (2)申请人姓名、职位、年收入和起聘日期、旅行日期等 (3)用中文注明的雇主全称、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等 (4)个人税单:年薪为12万元人民币及以上者提供 (5)公司税单: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近半年以上税单(加盖公章) (6)名片,工作证,职称证明等

个人资料表

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无误;任何信息必须完整(不得有空)

居住证明

非“江浙沪皖”护照的客人(证明居住和工作6个月以上)

暂住证

非“江浙沪皖”护照的客人(证明居住和工作6个月以上)

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2)加盖对应的公章(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补充材料

1.未成年人: (1)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有其未随行父或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2)18岁以下的申请人若跟其他非直系亲属同行的,户口本等材料不能显示他们的亲属关系的,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复印件。 2.如有亲属在加拿大长期居留,请提供相关材料(如对方的长期签证页,枫叶卡或护照)复印件

户口本

(1)全家信息必须完整,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则提供多本户口本; (2)整本复印(包括空白页)

护照

(1)剩余有效期从境外离境时至少6个月以上 (2)须包含除最后1页外的连续3页空白页 (3)有老护照须一并提供(如遗失,手写或打印一份遗失说明,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身份证

正反面

照片

2张(1)近6个月拍摄;尺寸为35mm*45mm (2)白底,露耳朵,不露齿;下巴至头顶必须在31mm-36mm之间

结婚证

(1)若离婚者请提供离婚证 (如遗失,手写或打印一份遗失说明,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资产证明

(1)存款证明建议五万以上(非必须) (2)其他能证明个人财产状况:汽车产证、各类保值的投资等;

银行卡对账单

对账日期为近6个月以上,余额3万以上

房产

自己或配偶的;学生或未婚者也可提供父母名下的

个人资料表

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无误;任何信息必须完整(不得有空)

居住证明

非“江浙沪皖”护照的客人(证明居住和工作6个月以上)

暂住证

非“江浙沪皖”护照的客人(证明居住和工作6个月以上)

担保函

家庭主妇:不跟丈夫出去的家庭主妇需要提供,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丈夫工作单位、职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其他补充材料

1.未成年人: (1)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有其未随行父或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2)18岁以下的申请人若跟其他非直系亲属同行的,户口本等材料不能显示他们的亲属关系的,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复印件。 2.如有亲属在加拿大长期居留,请提供相关材料(如对方的长期签证页,枫叶卡或护照)复印件

户口本

(1)全家信息必须完整,如不在一本户口本上则提供多本户口本; (2)整本复印(包括空白页)

护照

(1)剩余有效期从境外离境时至少6个月以上 (2)须包含除最后1页外的连续3页空白页 (3)有老护照须一并提供(如遗失,手写或打印一份遗失说明,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身份证

正反面

照片

2张(1)近6个月拍摄;尺寸为35mm*45mm (2)白底,露耳朵,不露齿;下巴至头顶必须在31mm-36mm之间

结婚证

(1)若离婚者请提供离婚证 (如遗失,手写或打印一份遗失说明,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资产证明

(1)存款证明建议五万以上(非必须) (2)其他能证明个人财产状况:汽车产证、各类保值的投资等;

银行卡对账单

养老金:对账日期为近6个月以上,余额3万以上

房产

自己或配偶的;学生或未婚者也可提供父母名下的

个人资料表

字迹清晰、内容真实无误;任何信息必须完整(不得有空)

居住证明

非“江浙沪皖”护照的客人(证明居住和工作6个月以上)

暂住证

非“江浙沪皖”护照的客人(证明居住和工作6个月以上)

退休证

复印件

其他补充材料

1.未成年人: (1)18岁以下的申请人需有其未随行父或母出具的同意其旅行的父母同意函,此函应包含申请人旅行日期及其父母联系方式等信息。 (2)18岁以下的申请人若跟其他非直系亲属同行的,户口本等材料不能显示他们的亲属关系的,提供亲属关系公证复印件。 2.如有亲属在加拿大长期居留,请提供相关材料(如对方的长期签证页,枫叶卡或护照)复印件